乐居财经 王敏 9月19日,据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消息,上海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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